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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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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编 号 : EIC 631/22/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36/2003 号

中 国 内 地 : 广 州 市 着 名 商 标 认 定 和 管 理 办 法

广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最 近 发 布 《 广 州 市 着 名 商 标 认 定 和 管 理 办 法 》 , 对 着 名 商 标 的 认 定 、 使 用 和 管 理 , 及 保 护 作 出 规 範 。 《 办 法 》 全 文 载 於 附 件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参 考 。

 

查 询

  1.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附 件 (pdf 格 式 )

2003 年 9 月 16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