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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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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tidenq@tid.gcn.gov.hk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26/02 号

印 度 尼 西 亚 : 对 特 定 纺 织 品 的 进 口 措 施

印 度 尼 西 亚 ( 印 尼 ) 工 业 贸 易 部 於 2002 年 10 月 22 日 发 出 法 令 编 号 732/MPP/Kep/10/2002 ( 只 有 印 尼 文 版 本 ) , 宣 布 即 时 起 对 特 定 纺 织 品 实 施 新 的 进 口 措 施 。

详 情

  1. 本 署 最 近 获 得 有 关 法 令 的 授 权 英 文 译 本 。 根 据 其 内 容 , 只 有 获 取 「 纺 织 品 进 口 生 产 商 」 认 可 资 格 的 印 尼 公 司 才 可 进 口 18 组 指 定 的 纺 织 品 ( 清 单 见 附 件 一 (pdf 格 式 ) ) 。 有 关 的 进 口 货 品 只 可 作 为 「 纺 织 品 进 口 生 产 商 」 所 拥 有 产 业 之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原 料 或 辅 助 材 料 。 有 关 进 口 禁 止 被 出 售 或 转 让 。 「 纺 织 品 进 口 生 产 商 」 的 资 格 由 工 业 贸 易 部 辖 下 国 际 贸 易 署 署 长 批 核 。 「 纺 织 品 进 口 生 产 商 」 并 须 每 月 申 报 其 纺 织 品 进 口 的 使 用 情 况 。 有 关 法 令 的 详 情 , 请 参 阅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内 的 附 件 (pdf 格 式 ) 授 权 译 本 。

  2. 本 署 将 会 向 印 尼 当 局 进 一 步 查 询 有 关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 并 适 当 地 透 过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通 知 业 界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内 容 有 任 何 查 询 , 请 致 电 2398 5672 与 本 人 联 络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晓 琳 代 行 )

2002 年 11 月 21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