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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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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7/00 号

中 国 内 地 : 对 来 自 美 国 及 日 本 货 物 木 质
包 装 的 紧 急 检 疫 措 施

国 家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 海 关 总 署 及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部 於 2000 年 1 月 1 日 起 , 对 来 自 美 国 及 日 本 货 物 的 木 质 包 装 实 施 紧 急 检 疫 措 施 ( 详 见 本 署 去 年 11 月 15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79/99 号 及 12 月 18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97/99 号 ) 。 现 附 上 有 关 措 施 要 求 提 交 文 件 的 样 本 , 以 供 参 考 , 包 括 :

美 国 官 方 检 疫 部 门 出 具 的 植 物 检 疫 证 书 ( 附 件 一 ) ;

日 本 官 方 检 疫 部 门 出 具 的 植 物 检 疫 证 书 ( 附 件 二 ) ; 及

对 於 使 用 非 针 叶 树 木 制 作 的 木 质 包 装 或 无 木 质 包 装 的 货 物 , 出 口 商 须 出 具 的 声 明 ( 附 件 三 ) 。

查 询

 

贸 易 署 署 长

 

( 马 明 亮 代 行 )  

附 件 一
附 件 二
附 件 三

2000 年 3 月 15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