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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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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432/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42/2023 号

乌 拉 圭 : 医 疗 产 品 的 新 规 定

乌 拉 圭 政 府 发 布 法 令 第 428/022 号 , 将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1 ( Mercosur ) 共 同 市 场 组 决 议 第 25/21 号 纳 入 乌 拉 圭 国 内 法 规 。 该 决 议 列 明 对 医 疗 产 品 登 记 的 新 规 定 。

2.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乌 拉 圭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参 阅 上 述 乌 拉 圭 法 令 ( 西 班 牙 文 ) 。 法 令 载 列 于 以 下 网 址 : https://medios.presidencia.gub.uy/legal/2022/decretos/12/msp_62.pdf 。

查 询

3.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何 锦 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吴 伟 勤 代 行 )

2023 年 3 月 31 日

1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包 括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 乌 拉 圭 和 委 内 瑞 拉 。 自 2016 年 12 月 2 日 起 , 委 内 瑞 拉 的 成 员 国 资 格 被 暂 时 中 止 。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