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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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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413/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26/2016 号

巴 西 : 修 订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陶 瓷 餐 具 的 价 格 协 定 条 款

巴 西 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 订 立 了 一 项 反 倾 销 税 率 指 令 , 视 乎 生 产 商 / 出 口 商 , 税 率 为 每 公 斤 1.84 美 元 、 每 公 斤 2.76 美 元 或 每 公 斤 5.14 美 元 。 巴 西 的 发 展 、 工 业 和 对 外 贸 易 部 ( Ministry of Development, Industry and Foreign Trade/MDIC ) 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 发 出 第 5/2016 号 通 告 , 宣 布 修 订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 属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1 ( Mercosur ) 通 用 名 目 分 类 ( NCM ) 编 号 6911.10.10 、 6911.10.90 、 6911.90.00 及 6912.00.00 的 陶 瓷 餐 具 之 价 格 协 定 条 款 。 由 中 国 陶 瓷 工 业 协 会 成 员 生 产 的 进 口 商 品 须 缴 付 每 公 斤 3.77 美 元 的 最 低 保 险 及 运 费 ( 到 岸 价 ) , 而 2016 年 的 限 额 为 2 756 万 公 斤 。 有 关 条 款 和 到 岸 价 将 适 用 于 2016 年 2 月 11 日 或 之 后 运 送 的 商 品 。 该 巴 西 通 告 ( 葡 萄 牙 文 ) 可 于 以 下 网 址 浏 览 : http://www.mdic.gov.br/arquivos/dwnl_1452868846.pdf 。

查 询

2.如 商 号 涉 及 在 广 东 省 出 口 有 关 产 品 , 可 联 络 广 东 省 商 务 厅 贸 易 救 济 处 副 处 长 岳 阳 ( 电 话 : 8620 3881 9936 ) 。 该 处 的 职 能 包 括 就 针 对 广 东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倾 销 调 查 , 指 导 和 协 调 广 东 省 内 企 业 参 加 应 诉 和 相 关 的 工 作 。

3.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美 桦 代 行 )

2016 年 3 月 2 日

1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 Mercosur ) 包 括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 乌 拉 圭 和 委 内 瑞 拉 。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