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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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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19/2016 号

阿 根 廷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扳 钳 和 扳 手 进 行 反 倾 销 调 查 的 最 终 裁 决

继 本 署 於 2015 年 9 月 8 日 就 阿 根 廷 宣 布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不 能 调 校 的 手 动 扳 钳 和 扳 手 ( 属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1 ( Mercosur ) 通 用 名 目 分 类 ( NCM ) 编 号 8204.11.00 ) 展 开 反 倾 销 调 查 , 并 确 定 存 在 倾 销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889/2015 号 後 , 阿 根 廷 经 济 及 公 共 财 政 部 ( 西 班 牙 文 为 "Ministerio de Economía y Finanzas Públicas") 於 2015 年 12 月 9 日 发 出 决 议 第 1912/2015 号 宣 布 最 终 裁 决 , 由 2015 年 12 月 9 日 起 ,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有 关 产 品 须 缴 付 248.84% 的 反 倾 销 税 , 为 期 五 年 。 该 阿 根 廷 决 议 ( 西 班 牙 文 ) 可 於 以 下 网 址 浏 览 : http://www.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255000-259999/256748/norma.htm 。

查 询

2.如 商 号 涉 及 在 广 东 省 出 口 有 关 产 品 , 可 联 络 广 东 省 商 务 厅 贸 易 救 济 处 副 处 长 岳 阳 ( 电 话 :8620 3881 9936 )。 该 处 的 职 能 包 括 就 针 对 广 东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倾 销 调 查 , 指 导 和 协 调 广 东 省 内 企 业 参 加 应 诉 和 相 关 的 工 作 。

3.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美 桦 代 行 )

2016 年 1 月 22 日

1.南 方 共 同 市 场 包 括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 乌 拉 圭 和 委 内 瑞 拉 。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