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范本路径
跳至主要内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41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2016 号

阿 根 廷 : 修 订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餐 具 及 若 干 水 泵 的 反 倾 销 令

阿 根 廷 经 济 及 公 共 财 政 部 ( 西 班 牙 文 为 "Ministerio de Economía y Finanzas Públicas") 已 修 订 对 (a) 属 南 方 共 同 市 场1 ( Mercosur) 通 用 名 目 分 类 编 号 6911.10.10 、 6911.10.90 、 6911.90.00 及 6912.00.00 的 餐 具 、 散 装 餐 具 、 套 装 餐 具 及 配 件 、 咖 啡 用 具 和 茶 具 套 装 及 配 件 ; 以 及 (b) 属 编 号 8413.30.90 的 若 干 水 或 液 体 冷 却 泵 的 反 倾 销 税 令 , 详 情 如 下 :

(a) 餐 具

如 该 等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产 品 的 离 岸 价 格 低 於 每 公 斤 3.71 美 元 的 最 低 离 岸 出 口 价 格 , 需 缴 付 反 倾 销 税 , 由 2015 年 9 月 24 日 开 始 , 为 期 五 年 。
 

(b) 水 泵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有 关 产 品 徵 收 的 反 倾 销 税 已 修 订 至 246%, 由 2015 年 9 月 25 日 开 始 , 为 期 五 年 。
 

2. 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阿 根 廷 进 口 商 查 询 , 及 / 或 参 阅 相 关 阿 根 廷 决 议 ( 西 班 牙 文 ) 。 决 议 载 於 以 下 网 址 :

决 议 第 986/2015 号 ( 有 关 上 述 项 目 (a))
http://www.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250000-254999/252394/norma.htm

决 议 第 1011/2015 号 ( 有 关 上 述 项 目 (b))
http://www.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250000-254999/252464/norma.htm

查 询

3. 如 商 号 涉 及 出 口 在 广 东 生 产 的 有 关 产 品 , 可 联 络 广 东 省 商 务 厅 贸 易 救 济 处 副 处 长 岳 阳 ( 电 话 : 8620 3881 9936 ) 。 该 处 的 职 能 包 括 就 指 导 和 协 调 广 东 省 企 业 参 加 应 诉 对 该 省 产 品 的 反 倾 销 调 查 的 工 作 。

4.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美 桦 代 行 )

2016 年 1 月 4 日

1.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Mercosur) 包 括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 乌 拉 圭 和 委 内 瑞 拉 。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