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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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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4/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771/2013 号

智 利 : 增 加 两 款 食 物 添 加 剂 至 食 品 法 典


智 利 政 府 於 2013 年 8 月 6 日 发 出 法 令 第 11/2013 号 , 把 两 款 食 物 添 加 剂 加 入 其 国 家 食 品 法 典 内 , 并 即 时 生 效 。 该 两 款 食 物 添 加 剂 为 : (1) 加 入 可 可 粉 混 合 物 及 若 干 可 可 和 巧 克 力 制 品 内 的 磷 脂 酸 氨 盐 , 限 量 为 每 千 克 10 克 ; 以 及 (2) 月 桂 酰 精 氨 酸 乙 酯 , 限 量 为 每 千 克 200 毫 克 。

2. 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智 利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於 以 下 网 址 参 阅 上 述 智 利 法 令 ( 西 班 牙 文 ) : http://www.leychile.cl/NavegaridNorma=1053472&buscar=decreto+11+2013 。

查 询

3.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3 年 9 月 26 日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