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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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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4/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612/2013 号

智 利 : 修 订 海 关 规 例 内 "FCA" 的 价 值 评 估

智 利 政 府 於 2013 年 5 月 30 日 发 出 豁 免 决 议 第 5449/2013 号 , 修 订 载 於 海 关 规 例 附 件 18 第 10.7 及 10.8 段 的 "FCA" 的 价 值 评 估 。

2.关 于 协 议 送 货 地 点 的 "FCA" 条 款 , 可 用 於 申 报 不 包 括 离 岸 价 相 关 成 本 的 进 口 价 值 。 智 利 政 府 澄 清 在 没 有 有 效 的 离 岸 价 的 情 况 下 , 当 局 将 以 4.79% 计 算 经 水 路 及 航 空 , 以 及 以 0.5% 计 算 经 陆 路 进 口 的 货 品 的 "FCA" 价 值 。

3商 号 宜 向 其 智 利 进 口 商 查 询 有 关 详 情 , 及 / 或 於 以 下 网 址 参 阅 上 述 智 利 豁 免 决 议 (西 班 牙 文 ):
http://www.aduana.cl/resolucion-exenta-n-5449-30-05-2013/aduana/2013-05-31/182219.html 。

查 询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3 年 7 月 30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