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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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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26/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91/2013 号

墨 西 哥 : 修 订 预 先 包 装 产 品 净 含 量 容 忍 度 的 官 方 标 准

墨 西 哥 经 济 部 最 近 已 修 订 设 立 预 先 包 装 产 品 测 试 及 容 忍 度 规 定 的 墨 西 哥 官 方 标 准 NOM-002-SCFI-1993 。

详 情

2.该 修 订 标 准 简 化 和 收 紧 了 对 若 干 产 品 报 称 的 净 含 量 的 容 忍 度 , 把 之 前 设 立 的 两 套 容 忍 度 中 较 为 严 格 的 一 套 应 用 於 所 有 涵 盖 的 产 品 , 并 且 修 订 和 釐 清 抽 样 及 测 试 规 定 , 以 及 订 定 遵 行 标 准 的 准 则 。 经 修 订 的 标 准 亦 加 入 一 个 较 灵 活 的 方 法 计 算 净 容 量 , 并 为 梳 洗 及 洗 衣 肥 皂 和 洁 肤 品 设 立 根 据 生 产 日 期 而 定 的 新 净 含 量 容 忍 度 。

3.有 关 修 订 将 於 2013 年 8 月 4 日 生 效 , 详 情 请 参 阅 相 关 的 官 方 公 告 ( 西 班 牙 文 ) , 网 址 如 下 :
http://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301392&fecha=05/06/2013 。

查 询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吴 蓓 华 代 行 )

2013 年 7 月 24 日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