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范本路径
跳至主要内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5/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97/2013 号

哥 伦 比 亚 : 临 时 取 消 若 干 产 品 的 关 税 和 更 新 进 口 签 证 制 度

哥 伦 比 亚 政 府 於 2013 年 5 月 发 出 法 令 第 0899 号 , 临 时 取 消 若 干 产 品 的 关 税 , 直 至 2013 年 8 月 15 日 为 止 。 这 些 产 品 属 哥 伦 比 亚 协 调 关 税 表 项 目 编 号 3204.19.90 、 3204.90.00 、 3207.10.00 、 3207.20.90 、 3209.90.00 、 3215.90.90 、 3903.11.00 、 3904.40.00 、 3905.29.00 、 3905.91.00 、 3907.20.90 、 3907.30.10.90 、 3917.21.10 、 3917.23.10 、 3917.32.91 、 3917.39.10 、 3920.30.90 、 3920.51.00 、 3920.62.00.10 、 4802.56.20 、 4802.69.10 、 4805.93.20 、 4805.93.30 、 4810.14.90 、 4810.99.00 、 4811.51.90 、 4811.90.50 及 7607.19.00 。 这 些 产 品 会 在 之 後 恢 复 一 般 最 惠 国 税 率 。

2.另 外 , 哥 伦 比 亚 政 府 亦 於 2103 年 5 月 发 出 法 令 第 0925 号 , 就 187 个 现 时 需 要 进 口 签 证 的 关 税 项 目 更 新 进 口 签 证 制 度 。 该 法 令 详 列 进 口 前 需 有 签 证 的 货 品 、 申 请 进 口 签 证 的 适 当 程 序 和 必 须 符 合 的 规 定 , 以 及 政 府 在 进 口 签 证 制 度 下 的 责 任 。

3.商 号 宜 向 其 哥 伦 比 亚 进 口 商 查 询 有 关 详 情 , 以 及 / 或 於 以 下 网 址 参 阅 上 述 哥 伦 比 亚 法 令 (西 班 牙 文 ):

法 令 第 0899 号 :
https://www.mincomercio.gov.co/descargar.php?idFile=4029

法 令 第 0925 号 :
https://www.mincomercio.gov.co/descargar.php?idFile=4034 。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吴 蓓 华 代 行 )

2013 年 6 月 25 日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