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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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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11/2/2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95/2013 号

美 国 :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 婴 儿 学 行 车 和 婴 儿 秋 千 的 安 全 标 准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 於 2013 年 6 月 24 日 的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布 一 项 直 接 最 终 裁 定 , 更 新 婴 儿 学 行 车 和 婴 儿 秋 千 的 现 有 安 全 标 准 。

2.有 关 更 新 旨 在 将 美 国 国 际 测 试 及 材 料 学 会 ( ASTM) 较 新 的 适 用 标 准 纳 入 引 文 。 美 国 国 际 测 试 及 材 料 学 会 对 其 适 用 标 准 所 作 的 修 订 , 令 该 等 标 准 与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的 强 制 性 标 准 差 不 多 完 全 相 同 。 除 非 当 局 於 2013 年 7 月 24 日 或 之 前 接 获 强 烈 的 负 面 意 见 , 否 则 该 最 终 裁 定 将 於 2013 年 10 月 7 日 生 效 。

3. 有 关 详 情 请 参 阅 相 关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 网 址 如 下 :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6-24/pdf/2013-14991.pdf。

4.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吴 蓓 华 代 行 )

2013 年 6 月 25 日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