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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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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11/2/19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36/2013 号

美 国 : 食 品 和 药 物 管 理 局 的 建 议 裁 决 : 有 关 人 类 食 物 的 现 行 优 良 制 造 规 範 、 危 害 分 析 和 风 险 为 本 的 预 防 措 施 : 更 正

本 署 曾 於 2013 年 1 月 17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5/2013 号 , 告 知 业 界 美 国 食 品 和 药 物 管 理 局 ( 食 品 和 药 物 管 理 局 ) 一 项 有 关 人 类 食 物 的 现 行 优 良 制 造 规 範 、 危 害 分 析 和 风 险 为 本 的 预 防 措 施 的 建 议 裁 决 。

2.食 品 和 药 物 管 理 局 其 後 於 2013 年 3 月 20 日 的 联 邦 登 记 册 刊 登 一 项 公 告 , 更 正 该 建 议 裁 决 内 几 个 有 关 印 刷 、 风 格 和 参 照 等 的 误 差 。 有 关 详 情 请 参 阅 相 关 公 告 , 网 址 如 下 :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3-20/pdf/2013-06356.pdf 。

查 询

3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刘 咏 茵 代 行 )

2013 年  3 月  21 日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