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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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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054/2013 号

阿 根 廷 : 若 干 空 调 机 的 能 源 效 益 规 定

阿 根 廷 政 府 於 2013 年 10 月 31 日 发 出 决 议 第 814/2013 号 , 订 定 若 干 空 调 机 的 能 源 效 益 规 定 。

2.制 冷 量 低 於 或 相 等 於 7 千 瓦 的 若 干 空 调 机 须 符 合 以 下 的 能 源 效 益 规 定 :

  1. 由 2014 年 4 月 1 日 起 , 遵 从 阿 根 廷 标 准 和 认 证 协 会 (Instituto Argentino de Normalizacióny Certificación (IRAM)) 标 准 62406:2007 的 " B 级 " 制 冷 模 式 标 准 , 即 最 高 订 明 耗 能 量 或 最 低 能 源 效 益 ;
  2. 由 2014 年 4 月 1 日 起 , 遵 从 IRAM 62406:2007 的 " C 级 " 制 冷 模 式 标 准 ; 及
  3. 由 2015 年 4 月 1 日 起 , 遵 从 IRAM 62406:2007 的 " A 级 " 制 冷 模 式 标 准 。
3.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阿 根 廷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参 阅 上 述 的 阿 根 廷 决 议 ( 西 班 牙 文 ) 。 决 议 可 於 以 下 网 址 浏 览 :
http://www.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220000-224999/221800/norma.htm。

查 询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3 年 12 月 27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