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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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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865/2012 号

阿 根 廷 : 修 订 若 干 印 刷 品 的 预 先 宣 誓 声 明 书 规 定

本 署 曾 於 2012 年 4 月 17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81/2012 号 , 告 知 业 界 阿 根 廷 政 府 已 暂 停 若 干 印 刷 品 的 认 证 规 定 , 而 要 求 递 交 宣 誓 声 明 书 。 阿 根 廷 政 府 於 2012 年 9 月 14 日 发 出 决 议 第 38/2012 号 , 决 定 排 除 拟 於 交 易 会 、 展 览 和 其 他 经 旅 游 部 指 定 为 具 有 旅 游 价 值 的 活 动 中 派 发 和 / 或 使 用 的 印 刷 品 於 认 证 规 定 以 外 。 此 类 印 刷 品 将 受 宣 誓 声 明 书 的 规 限 。

2.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阿 根 廷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参 阅 上 述 阿 根 廷 决 议 (西 班 牙 文 ) 。 决 议 载 列 於 以 下 网 址 : http://www.puntofocal.gov.ar/notific_otros_miembros/arg166a8_t.pdf。

查 询

3.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2 年 10 月 25 日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