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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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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9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76/2012 号

加 拿 大 : 能 源 效 益 规 例 -" 修 订 11"

加 拿 大 边 境 服 务 局 於 2012 年 1 月 27 日 发 出 一 份 海 关 公 告 (12-002) , 提 醒 各 界 能 源 效 益 规 例 - " 修 订 11" 将 於 2012 年 4 月 12 日 生 效 。 有 关 公 告 可 於 以 下 网 址 浏 览 :
http://www.cbsa-asfc.gc.ca/publications/cn-ad/cn12-002-eng.html 。

 

详 情

2. 该 修 订 将 就 五 类 新 产 品 ( 即 电 子 产 品 的 待 机 模 式 、 外 部 电 源 供 应 器 、 数 码 电 视 转 接 器 、 电 锅 炉 、 及 单 一 包 装 的 直 立 式 冷 气 机 和 加 热 泵 ) , 引 入 新 的 最 低 能 源 表 现 标 准 及 相 关 报 告 和 遵 守 规 则 。 修 订 亦 将 扩 大 一 些 产 品 ( 如 电 动 马 达 、 乾 式 配 电 变 压 器 和 大 型 冷 气 机 ) 的 最 低 能 源 表 现 标 准 的 範 围 。

3.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刘 咏 茵 代 行 )

2012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