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范本路径
跳至主要内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3/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730/2012 号

巴 西 : 罢 工 期 间 的 清 关 时 间

巴 西 政 府 於 2012 年 7 月 发 出 法 令 第 260/2012 号 和 第 7777/2012 号 , 就 出 现 罢 工 或 其 他 令 程 序 延 误 的 事 件 作 出 清 关 的 行 政 安 排 。 如 清 关 时 间 较 2012 年 首 六 个 月 的 平 均 清 关 时 间 多 百 分 之 三 十 , 进 口 商 可 要 求 海 关 放 行 货 物 。 两 项 法 令 分 别 於 2012 年 7 月 26 日 和 2012 年 7 月 24 日 生 效 。

2.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巴 西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参 阅 有 关 的 巴 西 法 令 ( 葡 萄 牙 文 ) 。 决 议 载 列 於 以 下 网 址 :

法 令 第 260/2012 号 :
http://www.receita.fazenda.gov.br/Legislacao/ Portarias/2012/MinisteriodaFazenda/portmf260.htm

法 令 第 7777/2012 号 :
http://www.planalto.gov.br/ccivil_03/_Ato2011-2014/2012/Decreto/ D7777.htm。

查 询

3.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2 年 9 月 11 日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