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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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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01/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622/2012 号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和 乌 拉 圭 ) : 增 加 进 口 产 品 的 关 税 税 率

本 署 曾 於 2012 年 1 月 16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4/2012 号 , 告 知 业 界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MERCOSUR)发 出 决 议 第 39/2011 号 , 批 准 四 个 成 员 国 (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和 乌 拉 圭 ) 暂 时 增 加 若 干 进 口 产 品 的 关 税 税 率 , 但 总 数 限 於 100 个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通 用 名 目 分 类 编 号 。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在 2012 年 6 月 发 出 决 议 第 25/2012 号 , 以 废 除 决 议 第 39/2011 号 , 并 批 准 成 员 国 自 行 制 定 不 多 於 200 个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通 用 名 目 分 类 编 号 的 产 品 清 单 , 以 增 加 关 税 税 率 至 2014 年 底 。

详 情

2. 关 税 税 率 的 增 加 不 可 超 逾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许 可 的 约 束 税 率 , 并 将 实 施 12 个 月 , 其 後 可 续 期 最 多 12 个 月 。

3. 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成 员 国 的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参 阅 载 於 以 下 网 站 的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决 议 ( 西 班 牙 文 或 葡 萄 牙 文 ) :
http://www.mercosur.int/innovaportal/v/4392/1/secretaria/2012 。

查 询

4.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2 年 8 月 7 日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