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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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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3/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17/2012 号

巴 西 : 增 加 进 口 产 品 的 关 税 税 率

本 署 曾 於 2012 年 1 月 16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4/2012 号 通 知 业 界 由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和 乌 拉 圭 等 国 家 组 成 的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MERCOSUR) 於 2011 年 12 月 发 出 决 议 第 39/2011 号 , 批 准 四 个 成 员 国 暂 时 增 加 若 干 进 口 产 品 的 关 税 , 直 至 2014 年 底 。 每 个 成 员 国 可 自 行 制 定 有 关 的 产 品 清 单 , 惟 总 数 限 於 100 个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通 用 名 目 分 类 编 号 , 而 关 税 税 率 的 增 幅 不 可 超 逾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许 可 的 约 束 税 率 。 巴 西 政 府 於 2012 年 5 月 25 日 发 出 法 令 第 7734/2012 号 , 把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决 议 第 39/2011 号 纳 入 国 家 法 例 。

2. 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巴 西 进 口 商 查 询 及 / 或 参 阅 上 述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决 议 ( 西 班 牙 文 或 葡 萄 牙 文 ) 或 巴 西 法 令 (葡 萄 牙 文 ) 。 该 等 决 议 和 法 令 载 於 以 下 网 址 :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决 议 第 39/2011 号 :
http://www.mercosur.int/innovaportal/v/2923/1/secretaria/decisiones_2011

巴 西 法 令 第 7734/2012 号 :
http://www.in.gov.br/imprensa/visualiza/index.jsp?jornal=1&pagina=14&data=28/05/2012 。

查 询

3.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2 年  7 月 5 日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