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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3/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39/2012 号

巴 西 : 信 息 技 术 设 备 的 自 愿 性 合 格 认 证 规 定

巴 西 的 发 展 、 工 业 和 对 外 贸 易 部 (Ministry of Development, Industry and Foreign Trade) 辖 下 的 国 家 计 量 、 标 准 化 与 工 业 质 量 协 会 (协 会 )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trology, Standardization and Industrial Quality/INMETRO) 发 出 法 令 第 170/2012 号 , 就 信 息 技 术 设 备 制 定 自 愿 性 合 格 认 证 规 定 , 以 确 保 符 合 所 有 适 用 的 安 全 性 、 电 磁 兼 容 性 及 能 源 效 益 规 定 。 合 格 认 证 规 定 由 2012 年 4 月 11 日 起 生 效 , 适 用 於 巴 西 政 府 或 其 他 公 共 机 构 按 2010 年 5 月 12 日 制 定 的 法 令 第 7174/2010 号 购 置 的 信 息 技 术 设 备 。

2.法 令 规 定 , 信 息 技 术 设 备 必 须 采 用 认 证 系 统 5 或 系 统 7 进 行 认 证 , 以 及 贴 上 合 格 识 别 标 签 (Selo de Identificação da Conformidade) 。 有 关 的 合 格 认 证 必 须 由 协 会 认 可 的 产 品 认 证 机 构 (Organismo de Certificação de Produto/OCP) 进 行 。

3.有 关 合 格 认 证 规 定 的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巴 西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或 参 阅 上 述 巴 西 法 令 (葡 萄 牙 文 ), 网 址 如 下 :

法 令 第 170/2012 号 :
http://www.inmetro.gov.br/legislacao/rtac/pdf/RTAC001808.pdf

法 令 第 7174/2010 号 :
http://www.planalto.gov.br/ccivil_03/_Ato2007-2010/2010/Decreto/D7174.htm。

查 询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