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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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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4/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107/2012 号

智 利 : 电 动 和 以 燃 料 发 动 的 产 品 的 合 格 认 证 规 定

智 利 政 府 於 2012 年 9 月 发 出 豁 免 决 议 第 1497/2012 号 , 就 若 干 电 动 和 以 燃 料 发 动 的 产 品 制 订 合 格 认 证 规 定 。 豁 免 决 议 於 2012 年 12 月 1 日 生 效 。

2.在 智 利 销 售 的 电 动 和 以 燃 料 发 动 的 产 品 , 须 附 有 载 列 电 力 及 燃 料 监 督 (Superintendency of Electricity and Fuel/SEC)的 标 志 、 编 号 和 序 号 的 认 证 标 记 。 标 记 必 须 附 於 产 品 机 身 上 可 见 的 位 置 , 并 能 清 晰 易 认 及 不 易 退 掉 。

3.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智 利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参 阅 上 述 智 利 豁 免 决 议 (西 班 牙 文 )。 豁 免 决 议 载 列 於 以 下 网 址 :
http://www.sec.cl/pls/portal/docs/PAGE/SECNORMATIVA/LENA/RE1497SELLO.PDF。

查 询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