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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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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11/1/9/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5/2011 号

美 国 : 2010 年 詹 姆 斯 ‧ 查 德 加 9/11 医 疗 和 赔 偿 法

美 国 於 2011 年 1 月 2 日 通 过 《 2010 年 詹 姆 斯 ‧ 查 德 加 9/11 医 疗 和 赔 偿 法 》 (James Zadroga 9/11 Health and Compensation Act of 2010) ( 该 法 ) , 扩 大 并 改 善 提 供 予 在 2001 年 9 月 11 日 在 纽 约 市 发 生 的 恐 怖 袭 击 中 直 接 受 影 响 的 人 士 的 医 疗 保 障 和 服 务 。 为 协 助 筹 集 该 法 所 需 的 经 费 , 该 法 第 301 条 对 《 国 内 收 入 法 》 (Internal Revenue Code) 作 出 修 订 , 任 何 外 国 人 士 与 美 国 政 府 签 订 提 供 货 物 或 服 务 的 合 约 , 如 制 造 或 生 产 有 关 货 物 或 提 供 有 关 服 务 的 国 家 并 非 美 国 已 签 署 的 国 际 采 购 协 定 的 缔 结 一 方 , 则 美 国 会 徵 收 相 当 於 有 关 人 士 按 合 约 收 取 款 项 的 2% 作 为 税 款 。 该 法 的 全 文 和 其 他 详 情 可 於 美 国 国 会 图 书 馆 的 网 站 浏 览 , 其 网 址 为 : http://thomas.loc.gov/cgi-bin/bdquery/z?d111:HR00847: 。

 

查 询

  1.  
  2.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芷 岚 代 行 )

2011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