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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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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11/2/20, EIC 111/2/2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33/2011 号

美 国 :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就 裁 定 若 干 配 有 束 带 的 儿 童 上 身 外 衣 具 有 实 质 产 品 危 险 的 最 终 规 则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 於 2011 年 7 月 19 日 在 联 邦 登 记 册 发 出 最 终 规 则 , 根 据 美 国 《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 ( 经 美 国 《 2008 年 消 费 品 安 全 改 进 法 》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of 2008) 修 订 ) , 裁 定 不 符 合 既 定 准 则 的 颈 部 或 帽 兜 有 束 带 的 2T 至 12 ( 或 相 等 ) 尺 码 儿 童 上 身 外 衣 , 以 及 腰 部 或 底 部 有 束 带 的 2T 至 16 ( 或 相 等 ) 尺 码 儿 童 上 身 外 衣 , 构 成 实 质 产 品 危 险 。 最 终 规 则 将 於 2011 年 8 月 18 日 起 生 效 。 该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载 列 於 以 下 网 址 :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1-07-19/pdf/2011-17961.pdf 。

详 情

2.本 署 曾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43/2010 号 通 知 业 界 ,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就 一 项 建 议 规 则 徵 询 意 见 。 有 关 建 议 规 则 表 明 , 根 据 《 消 费 品 安 全 改 进 法 》 , 若 干 在 帽 兜 、 颈 部 、 腰 部 或 底 部 穿 有 束 带 的 儿 童 上 身 外 衣 , 有 构 成 实 质 产 品 危 险 的 特 性 。 在 审 核 接 获 的 意 见 後 ,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发 出 最 终 规 则 , 表 明 儿 童 上 身 外 衣 产 品 , 如 受 美 国 材 料 及 试 验 学 会 F1816-97 《 儿 童 上 身 外 衣 束 带 的 标 准 安 全 规 格 》 (ASTM F1816-97 "Standard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Drawstrings on Children's Upper Outerwear") 规 管 但 不 符 合 有 关 规 格 , 则 根 据 《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第 15(a)(2) 条 , 构 成 实 质 产 品 危 险 。

3.配 有 束 带 的 儿 童 上 身 外 衣 如 被 裁 定 具 有 实 质 产 品 危 险 , 会 被 列 入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的 「 实 质 产 品 危 险 清 单 」 , 并 须 面 对 包 括 以 下 各 项 的 若 干 後 果 :

  1. 《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第 15(b) 条 的 汇 报 规 定 : 制 造 商 如 未 有 向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汇 报 实 质 产 品 危 险 , 根 据 《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第 20 条 会 受 到 民 事 惩 处 , 并 根 据 《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第 21 条 而 可 能 处 以 刑 事 罚 则 ;
  2. 《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第 15(c) 及 (d) 条 的 补 救 措 施 :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可 命 令 产 品 的 制 造 商 、 分 销 商 或 零 售 商 为 消 费 者 修 理 或 更 换 产 品 , 又 或 退 回 购 入 价 格 ; 以 及
  3. 根 据 《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第 17(a) 条 而 被 拒 绝 输 入 美 国 。

4.此 外 , 由 於 最 终 规 则 未 获 视 为 《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的 「 消 费 品 安 全 规 则 」 , 因 此 , 受 此 规 则 规 管 的 产 品 将 不 受 《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第 14(a) 条 的 检 测 和 认 证 规 定 所 规 管 。 然 而 , 上 述 产 品 如 受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其 他 规 定 所 规 管 , 便 可 能 需 要 接 受 检 测 和 认 证 , 例 如 《 消 费 品 安 全 改 进 法 》 的 易 燃 度 规 定 或 铅 和 邻 苯 二 甲 酸 盐 含 量 的 规 定 。

查 询

5.商 号 宜 向 其 美 国 进 口 商 查 询 , 务 求 符 合 所 需 规 定 。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周 恩 珊 代 行 )

2011 年 7 月 22 日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