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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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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11/3/10/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57/2011 号

美 国 : 就 涉 及 非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的 反 倾 销 程 序 衡 量 生 产 要 素 ( 劳 工 ) 成 本

美 国 商 务 部 於 2011 年 6 月 21 日 在 联 邦 登 记 册 刊 登 公 告 , 宣 布 修 订 在 涉 及 非 市 场 经 济 国 家 的 反 倾 销 程 序 中 , 衡 量 劳 工 成 本 (the cost of labour) 的 方 法 。 经 修 订 的 计 算 方 法 即 时 生 效 。 该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可 於 以 下 网 址 浏 览 :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1-06-21/pdf/2011-15464.pdf 。

详 情

2.本 署 曾 於 2011 年 2 月 22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21/2011 号 , 告 知 业 界 美 国 商 务 部 就 非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的 反 倾 销 程 序 中 , 用 以 衡 量 劳 工 成 本 的 暂 定 方 法 的 建 议 方 案 。 在 考 虑 收 集 到 的 意 见 後 , 美 国 商 务 部 决 定 在 衡 量 非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的 问 卷 回 覆 者 在 劳 工 方 面 的 生 产 投 入 时 , 使 用 基 本 替 代 国 的 特 定 行 业 的 劳 工 成 本 , 并 以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 劳 工 统 计 年 鉴 》 的 " 第 6A 章 : 制 造 业 劳 工 成 本 " (Labour Cost in Manufacturing) 作 为 数 据 来 源 。 有 关 此 单 一 国 家 工 资 率 计 算 方 法 的 详 情 , 请 参 阅 该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

查 询

3.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芷 岚 代 行 )

2011 年 6 月 22 日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