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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3/2 、 EIC 413/4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54/2011 号

巴 西 : 纺 织 品 标 签 规 定

巴 西 的 发 展 、 工 业 和 对 外 贸 易 部 (Ministry of Development, Industry and Foreign Trade) 辖 下 的 国 家 计 量 、 标 准 化 与 工 业 质 量 协 会 ( 协 会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trology, Standardization and Industrial Quality /INMETRO) 就 进 口 或 当 地 制 造 纺 织 品 的 标 签 规 定 发 出 决 议 ( 第 2/2008 号 ) 。 协 会 亦 发 出 指 令 ( 第 166/2011 号 ) , 订 立 纺 织 品 的 检 验 及 样 本 收 集 程 序 , 以 通 过 理 化 测 试 , 确 保 纺 织 品 符 合 决 议 第 2/2008 号 列 明 的 所 有 适 用 标 签 规 定 。 有 关 决 议 / 指 令 ( 葡 萄 牙 文 ) 载 列 於 以 下 网 址 :
决 议 第 2/2008 号 :
http://www.inmetro.gov.br/legislacao/resc/pdf/RESC000213.pdf ;
指 示 第 166/2011 号 :
http://www.inmetro.gov.br/legislacao/rtac/pdf/RTAC001693.pdf 。

详 情

2.决 议 第 2/2008 号 的 主 要 条 文 撮 述 如 下 :

纺 织 品 的 强 制 性 资 料

  • a.拟 在 巴 西 销 售 的 进 口 或 当 地 制 造 纺 织 品 , 须 在 每 件 产 品 或 其 容 易 看 见 的 部 件 上 , 以 不 能 除 掉 并 永 久 附 於 产 品 的 " 标 签 方 法 " ( 例 如 标 签 、 印 章 、 票 证 等 ) , 显 示 以 下 的 强 制 性 资 料 :
    • 当 地 制 造 商 或 进 口 商 的 姓 名 、 公 司 名 称 或 注 册 品 牌 ( 已 向 巴 西 合 资 格 机 构 注 册 ) , 以 及 税 务 识 别 资 料 ;
    • 原 产 国 家 ;
    • 纺 织 纤 维 / 细 丝 的 名 称 , 及 按 质 量 并 以 百 分 率 显 示 的 成 分 ( 纺 织 纤 维 / 纺 织 丝 的 通 用 名 称 及 认 可 描 述 载 於 决 议 第 2/2008 号 附 件 A) ;
    • 护 理 指 示 ( 按 ISO 标 准 3758:2005 声 明 ) ; 及
    • 大 小 或 尺 寸 的 标 示 ( 如 适 用 ) 。
  • b.产 品 及 包 装 上 的 强 制 性 资 料 , 所 使 用 的 印 刷 字 体 必 须 同 样 显 眼 、 易 读 、 容 易 看 见 , 以 及 不 能 除 掉 。 字 体 的 高 度 必 定 不 能 少 於 2 毫 米 。
  • c.强 制 性 资 料 不 容 许 含 有 缩 略 语 , 但 尺 码 、 公 司 类 别 、 税 务 识 别 标 记 、 公 司 名 称 、 及 注 册 名 称 或 品 牌 除 外 。
  • d.在 不 影 响 其 他 语 言 的 情 况 下 , 强 制 性 资 料 必 须 以 葡 萄 牙 文 显 示 。

包 装 上 的 标 签

  • e.具 有 相 同 特 徵 及 纺 织 成 分 , 和 已 经 包 装 的 若 干 纺 织 品 , 包 括 尿 布 、 手 帕 、 枱 布 、 涎 巾 、 袜 类 和 短 袜 、 手 套 等 , 可 以 其 中 一 种 " 标 签 方 法 " 把 强 制 性 资 料 显 示 在 包 装 上 或 包 装 内 , 惟 资 料 必 须 可 从 外 看 见 。
  • f.纺 织 品 如 以 粗 梳 面 纱 (carded veils) 重 叠 而 成 的 布 , 可 把 强 制 性 资 料 显 示 在 包 装 上 。
  • g.如 上 述 (e) 及 (f) 项 的 包 装 含 有 多 於 一 项 物 件 , 便 须 清 楚 注 明 物 件 数 量 及 表 明 物 件 不 可 分 开 销 售 。
  • h.如 包 装 是 密 封 及 不 能 从 外 看 见 在 包 装 内 或 以 " 标 签 方 法 " 显 示 的 强 制 性 资 料 , 则 须 在 包 装 上 至 少 显 示 以 下 资 料 : 纺 织 成 分 、 原 产 国 家 、 及 尺 码 或 尺 寸 。
  • i.以 包 装 形 式 出 售 的 床 单 、 枱 桌 、 厨 房 和 沐 浴 用 的 纺 织 品 及 窗 簾 , 均 须 在 每 项 物 件 的 包 装 上 显 示 纺 织 成 分 、 原 产 国 家 及 尺 寸 ; 或 可 在 包 装 内 使 用 其 中 一 种 " 标 签 方 法 " 显 示 有 关 资 料 , 但 须 可 从 外 看 到 。 产 品 尺 寸 的 显 示 则 为 选 择 性 。

豁 免

  • j.决 议 第 2/2008 号 附 件 B 载 列 若 干 已 获 豁 免 标 签 规 定 的 纺 织 品 , 包 括 以 下 各 项 : 衞 生 巾 、 即 弃 纸 尿 片 、 发 饰 、 针 线 包 、 纺 织 缝 饰 、 葬 礼 制 品 、 保 护 及 安 全 性 纺 织 制 品 如 安 全 带 、 救 生 衣 、 防 弹 背 心 及 保 护 防 火 衣 物 等 、 骑 马 用 的 纺 织 制 品 ( 衣 物 除 外 ) 、 用 於 动 物 或 玩 具 的 纺 织 制 品 、 汽 车 座 椅 、 露 营 帐 幕 、 鞋 履 、 书 籍 封 面 、 毛 制 帽 、 皮 带 、 旗 帜 、 行 李 箱 、 袋 、 一 般 清 洁 布 、 降 落 伞 、 旧 衣 服 ( 每 件 产 品 均 须 含 " 旧 衣 服 " 字 眼 ) 、 潜 水 衣 、 枱 布 、 浴 室 用 品 ( 毛 巾 、 百 页 簾 及 地 毯 除 外 ) 等 。

收 集 样 本 作 理 化 测 试

3.指 令 第 166/2011 号 的 主 要 条 文 撮 述 如 下 :

  • a.在 审 核 纺 织 品 的 强 制 性 资 料 後 , 公 共 检 验 机 构 或 会 收 集 已 检 验 纺 织 品 的 样 本 , 以 评 估 制 造 商 或 资 料 声 明 承 责 人 所 展 示 的 布 料 纺 织 成 分 、 线 密 度 计 量 、 布 料 阔 度 及 克 重 等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
  • b.任 何 类 别 纺 织 品 ( 纱 线 、 细 丝 、 绳 、 缝 纫 线 、 装 饰 带 、 布 料 或 现 成 产 品 ) 的 样 本 , 均 有 机 会 从 贮 存 、 运 输 、 展 览 或 销 售 地 方 被 收 集 , 以 进 行 理 化 测 试 。
  • c.抽 样 範 围 会 因 纺 织 品 而 有 所 不 同 。 例 如 : 现 成 产 品 会 抽 样 一 或 三 件 ( 内 衣 除 外 ) , 内 衣 为 三 件 , 袜 类 和 手 套 为 六 对 , 而 装 饰 带 为 一 条 。 每 项 供 理 化 测 试 的 样 本 的 最 低 数 量 资 料 , 请 参 阅 指 令 的 表 1 。
  • d.理 化 测 试 应 遵 守 特 定 的 标 准 , 并 由 巴 西 认 证 协 调 总 会 (Cgcre) / 协 会 ( 网 址 为 :
    http://www.inmetro.gov.br/credenciamento/) 认 可 或 协 会 委 任 的 化 验 室 进 行 测 试 。

4.有 关 纺 织 品 标 签 及 抽 样 规 定 的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巴 西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参 阅 上 述 的 巴 西 政 府 决 议 / 指 示 。

查 询

5.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周 恩 珊 代 行 )

2011 年 6 月 21 日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