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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1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86/2006 号

美 国 : 关 于 实 质 产 品 危 险 报 告 的 最 终 规 则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 「 委 员 会 」 ) 於 2006 年 7 月 25 日 在 联 邦 登 记 册 发 出 公 告 , 就 建 议 制 造 商 、 分 销 商 和 零 售 商 如 何 遵 守 《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第 15(b) 条 (15 U.S.C. 2064(b)) 规 定 的 释 义 规 则 所 作 的 修 订 , 公 布 最 终 规 则 。 该 条 文 规 定 消 费 品 的 制 造 商 、 分 销 商 和 零 售 商 必 须 向 委 员 会 报 告 产 品 的 潜 在 危 险 。 有 关 修 订 定 出 委 员 会 在 评 估 产 品 是 否 有 欠 妥 之 处 时 所 考 虑 的 其 他 因 素 , 并 表 明 委 员 会 根 据 《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第 15 条 作 出 若 干 决 定 时 , 可 能 会 考 虑 消 费 者 管 有 的 馀 下 产 品 数 量 以 及 产 品 是 否 符 合 自 愿 或 强 制 性 产 品 安 全 标 准 。 该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副 本 (pdf 格 式 ) 随 附 於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 以 供 参 考 。

查 询

  1.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邝 风 怡 代 行 )

 

2006 年 7 月 26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