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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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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26/4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69/2006 号

墨 西 哥 : 纺 织 及 成 衣 产 品 的 新 标 签 规 定

墨 西 哥 政 府 于 2006 年 6 月 21 日 在 官 方 宪 报 刊 登 公 告 , 宣 布 由 2006 年 8 月 20 日 起 对 输 入 墨 西 哥 的 纺 织 和 成 衣 产 品 采 用 新 的 标 签 规 定 。 西 班 牙 文 的 宪 报 公 告 (pdf 格 式 ) 副 本 和 非 官 方 英 文 译 本 (pdf 格 式 ) 随 附 于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 以 供 参 考 。

详 情

  1. 新 标 签 规 定 适 用 于 所 有 纺 织 品 、 成 衣 、 成 衣 配 件 和 纺 织 品 成 分 占 产 品 总 重 量 超 过 百 分 之 五 十 的 家 用 纺 织 品 , 但 不 包 括 电 毡 、 即 弃 尿 布 、 卫 生 巾 、 棉 花 棒 、 婴 儿 用 的 湿 巾 、 纺 织 原 料 制 玩 具 、 面 罩 、 家 具 、 纺 织 原 料 制 表 带 、 护 套 、 旗 帜 、 拉 链 和 / 或 系 固 物 、 纺 织 原 料 制 钮 扣 和 带 扣 、 若 干 抺 布 、 烤 炉 用 的 耐 热 手 套 、 化 妆 箱 、 即 弃 清 洁 布 , 以 及 包 裹 和 包 装 用 物 料 。 各 项 产 品 的 标 签 规 定 详 情 不 尽 相 同 。 一 般 来 说 , 成 衣 和 成 衣 配 件 必 须 具 备 清 晰 可 读 和 持 久 的 标 签 , 而 标 签 须 以 西 班 牙 文 列 出 以 下 资 料 :
  1. 商 业 品 牌 名 称 ;
  2. 纤 维 成 分 ;
  3. 尺 码 ( 或 就 若 干 家 用 纺 织 品 而 言 , 即 为 尺 寸 ) ;
  4. 护 理 指 示 ;
  5. 原 产 国 家 ; 以 及
  6. 制 造 商 或 进 口 商 的 详 细 资 料 。

至 于 手 袋 、 衣 箱 、 钱 包 、 钱 夹 、 盒 子 、 背 包 、 雨 伞 、 椅 套 、 用 以 覆 盖 家 庭 电 器 和 其 他 货 品 的 物 品 、 家 具 和 浴 室 家 具 套 、 垫 子 、 清 洁 用 品 、 油 画 布 、 婴 儿 尿 布 、 织 物 腰 带 和 其 他 杂 项 , 标 签 上 只 须 列 出 上 述 第 (b) 、 (e) 和 (f) 项 。

  1. 由 于 新 的 标 签 规 定 细 节 繁 多 , 并 包 含 一 系 列 规 定 和 例 外 情 况 , 商 号 宜 向 进 口 商 查 询 详 情 , 务 求 符 合 所 需 规 定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3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卢 雯 慧 代 行 )

2006 年 7 月 19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