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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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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S/F(A) to EIC 11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04/2011 号

致 出 口 商 ( 纺 织 事 务 ) 通 告 :

第 一 组 ( 美 国 ) 第 3/2011 号

美 国 : 美 国 海 关 更 正 「 纺 织 及 服 装 产 品 原 产 地 」 的 最 终 规 则 的 公 告

本 署 曾 於 2011 年 3 月 18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74/2011 号 暨 致 出 口 商 ( 纺 织 事 务 ) 通 告 : 第 一 组 ( 美 国 ) 第 2/2011 号 , 告 知 商 号 美 国 海 关 及 边 境 保 护 局 ( 美 国 海 关 ) 已 发 出 「 纺 织 及 服 装 产 品 原 产 地 」 的 最 终 规 则 , 采 纳 暂 定 规 例 为 最 终 规 则 , 当 中 两 项 变 更 与 制 造 商 识 别 代 码 (manufacturer identification code (MID)) 的 规 定 有 关 。

2.美 国 海 关 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 在 联 邦 登 记 册 刊 登 公 告 , 就 最 终 规 则 中 背 景 部 分 包 含 的 下 列 两 个 错 误 信 息 , 公 布 有 关 更 正 。 该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载 於 以 下 网 址 :
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11/pdf/2011-6945.pdf 。

  1. 由 於 伊 朗 原 产 的 地 毯 目 前 被 禁 止 进 口 美 国 , 美 国 海 关 以 「 土 耳 其 古 董 地 毯 」 ( 非 违 禁 品 ) 取 代 「 波 斯 古 董 地 毯 」 作 为 例 子 , 就 美 国 海 关 港 口 总 监 何 时 可 考 虑 在 不 符 合 制 造 商 识 别 代 码 的 规 定 时 不 执 行 罚 则 , 提 供 指 引 。
  2. 更 正 载 列 由 美 国 海 关 提 供 以 填 写 美 国 海 关 表 格 7501 号 的 若 干 指 引 的 网 站 。

以 上 更 正 已 於 2011 年 3 月 24 日 生 效 。

查 询

3.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周 恩 珊 代 行 )

2011 年 4 月 4 日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