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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闻 公 报

香 港 与 东 盟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及 投 资 协 定 涉 及 文 莱 的 部 分 生 效
2020 年 9 月 28 日 ( 星 期 一 )

政 府 发 言 人 今 日 ( 九 月 二 十 八 日 ) 表 示 , 香 港 与 东 南 亚 国 家 联 盟 ( 东 盟 ) 的 《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 《 自 贸 协 定 》 ) 及 《 投 资 协 定 》 中 涉 及 文 莱 的 部 分 将 于 十 月 二 十 日 生 效 。

在 《 自 贸 协 定 》 下 的 货 物 贸 易 方 面 , 文 莱 将 逐 步 减 免 对 香 港 原 产 货 物 实 施 的 关 税 , 涵 盖 香 港 不 同 类 型 的 货 品 , 包 括 珠 宝 、 服 装 及 衣 服 配 件 、 钟 表 和 时 钟 、 玩 具 等 。 香 港 商 号 如 欲 为 出 口 到 文 莱 的 香 港 货 物 取 得 上 述 的 优 惠 关 税 待 遇 , 须 符 合 有 关 的 优 惠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和 相 关 规 定 , 并 向 工 业 贸 易 署 ( 工 贸 署 ) 或 政 府 认 可 签 发 来 源 证 的 机 构 就 其 货 物 申 请 产 地 来 源 证 。 详 情 请 参 阅 工 贸 署 发 出 的 相 关 贸 易 通 告 : www.tid.gov.hk/s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coc/2020/coc2020.html

在 服 务 贸 易 方 面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 自 贸 协 定 》 下 于 文 莱 享 有 更 佳 的 商 机 和 取 得 市 场 准 入 的 法 律 保 障 , 涉 及 广 泛 的 服 务 界 别 , 包 括 商 业 服 务 、 电 讯 服 务 、 建 造 及 相 关 工 程 服 务 、 教 育 服 务 、 旅 游 及 与 旅 行 相 关 的 服 务 , 以 及 运 输 服 务 。 这 些 都 是 香 港 具 有 传 统 优 势 或 具 进 一 步 发 展 潜 力 的 行 业 。

在 《 投 资 协 定 》 下 , 文 莱 将 给 予 香 港 企 业 在 当 地 的 投 资 公 正 和 公 平 的 待 遇 , 向 投 资 实 体 提 供 保 护 和 保 障 , 并 承 诺 投 资 和 收 益 可 自 由 转 移 。 文 莱 亦 会 在 投 资 被 征 收 或 因 战 争 、 武 装 冲 突 等 事 件 引 致 投 资 损 失 时 , 按 《 投 资 协 定 》 商 订 的 标 准 , 给 予 在 当 地 投 资 的 香 港 企 业 相 关 补 偿 。

随 着 涉 及 文 莱 的 部 分 生 效 , 《 自 贸 协 定 》 和 《 投 资 协 定 》 涉 及 九 个 东 盟 成 员 国 ( 即 文 莱 、 印 尼 、 老 挝 、 马 来 西 亚 、 缅 甸 、 菲 律 宾 、 新 加 坡 、 泰 国 和 越 南 ) 的 部 分 均 告 生 效 。 有 关 涉 及 余 下 的 东 盟 成 员 国 ( 即 柬 埔 寨 ) 的 部 分 的 生 效 日 期 将 于 确 实 后 再 作 公 布 。

就 两 份 协 定 的 文 本 及 重 点 , 请 浏 览 工 贸 署 网 页 ( www.tid.gov.hk/sc_chi/ita/fta/hkasean/index.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