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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闻 公 报

香 港 与 东 盟 完 成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2 0 1 7 年 9 月 9 日 ( 星 期 六 )

香 港 与 东 南 亚 国 家 联 盟 ( 东 盟 ) 今 日 ( 九 月 九 日 ) 宣 布 完 成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 自 贸 协 定 》 ) 和 相 关 《 投 资 协 定 》 的 谈 判 。

双 方 在 第 二 届 中 国 香 港 - 东 盟 经 贸 部 长 会 议 上 作 出 上 述 公 布 。 会 议 於 菲 律 宾 帕 赛 市 举 行 , 由 商 务 及 经 济 发 展 局 局 长 邱 腾 华 和 菲 律 宾 贸 易 和 工 业 部 部 长 Ramon Lopez 共 同 主 持 , 其 他 与 会 者 包 括 来 自 东 盟 成 员 国 的 部 长 或 其 代 表 。

邱 腾 华 说 :「 东 盟 是 我 们 非 常 重 要 的 贸 易 夥 伴 。 二 ○ 一 六 年 , 东 盟 位 列 香 港 第 二 大 货 物 贸 易 夥 伴 , 亦 是 我 们 二 ○ 一 五 年 的 第 四 大 服 务 贸 易 夥 伴 。 《 自 贸 协 定 》 和 《 投 资 协 定 》 将 为 香 港 提 供 更 多 及 更 佳 的 条 件 进 入 东 盟 市 场 , 为 营 商 人 士 创 造 新 商 机 , 亦 有 助 进 一 步 加 强 香 港 和 东 盟 在 贸 易 和 投 资 的 交 流 , 从 而 令 本 港 经 济 受 惠 。 」

他 说 :「 香 港 与 东 盟 将 於 今 年 十 一 月 签 署 《 自 贸 协 定 》 和 《 投 资 协 定 》 。 《 自 贸 协 定 》 和 《 投 资 协 定 》 範 围 全 面 , 当 中 包 含 的 承 诺 亦 具 有 价 值 , 涵 盖 了 货 物 贸 易 、 服 务 贸 易 、 投 资 、 经 济 和 技 术 合 作 以 及 争 端 解 决 机 制 。 《 自 贸 协 定 》 将 於 完 成 必 要 程 序 後 生 效 。 」

香 港 与 东 盟 的 《 自 贸 协 定 》 谈 判 於 二 ○ 一 四 年 七 月 展 开 , 并 於 二 ○ 一 七 年 七 月 结 束 。 香 港 与 东 盟 的 货 物 贸 易 总 额 在 二 ○ 一 六 年 达 八 千 三 百 三 十 亿 港 元 , 而 双 方 的 服 务 贸 易 总 额 在 二 ○ 一 五 年 则 达 一 千 二 百 一 十 亿 港 元 。 投 资 方 面 , 截 至 二 ○ 一 五 年 底 , 东 盟 为 香 港 的 第 六 大 向 外 直 接 投 资 目 的 地 , 有 关 投 资 存 量 为 二 千 一 百 八 十 亿 港 元 ; 东 盟 亦 为 香 港 的 第 六 大 外 来 直 接 投 资 来 源 地 , 有 关 投 资 存 量 为 五 千 五 百 五 十 亿 港 元 。

东 盟 的 成 员 国 为 文 莱 、 柬 埔 寨 、 印 尼 、 老 挝 、 马 来 西 亚 、 缅 甸 、 菲 律 宾 、 新 加 坡 、 泰 国 和 越 南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中)和工业贸易署署长甄美薇(右)今早(九月九日)在菲律宾马尼拉出席中国香港—东盟经贸部长会议,会上宣布中国香港—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和相关投资协定的谈判顺利完成。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左六)和其他东盟贸易部长今早(九月九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中国香港—东盟经贸部长会议上合照,会上宣布中国香港—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和相关投资协定的谈判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