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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工業貿易署 – 電子服務

工業貿易署網站提供的電子服務

金伯利證書申請

(A) 使用條款及條件

1. 一般條款
1.1 本網站為合資格的未經加工鑽石商提供服務及資料,而這類商號是按照《進出口條例》(第 60 章)及其附屬法例已經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下稱「政府」)工業貿易署(下稱「本署」)登記為未經加工鑽石商。
1.2 未經加工鑽石商登記帳戶(「電子帳戶」)持有人在利用電子帳戶以電子方式遞交申請(「電子申請」)供初步審核時,亦須同時符合本署於申請書及/或通告內公布的申請條件。
2. 接受條款及條件
2.1 本署是根據所列明的使用條款及條件,於本網站提供服務及資料。本署有絕對酌情決定權不時更新和修改該等條款及條件。
2.2 申請人使用本網站的服務及/或資料時,將被視作已經明白、接受並同意遵守所有使用條款及條件。
3. 提供的服務及資料
3.1 申請人承認並同意,本網站所提供的服務及資料乃按「現狀」提供。政府無須為不合時宜、刪除或錯誤提供任何網上資料或不能提供任何網上服務而承擔責任。政府並不就有關服務及/或資料作出任何形式(不論是明訂或默示)的保證、申述或聲明,包括有關該等服務及/或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時效性、可商售性和在任何特定用途方面的適用性的任何保證、申述和聲明。
3.2 申請人承認並同意,有關的服務及╱或資料在進行技術處理和傳輸時,可能涉及在多個網絡間的數據傳輸,而數據格式可能因配合和適應在連接網絡或設備時所需的技術要求而改變。因此,在任何情況下,政府概不會因以下理由而對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屬法團或非屬法團的任何團體)承擔責任:如未能提供有關的服務及╱或資料、不能取得或使用(不論是否因任何通訊網絡延誤或失效或提供接駁或其他服務的任何第三方所引致)有關的服務及╱或資料,或由上述任何情況造成或與其有關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或商譽受損等任何間接、相應而生或特殊的損失或損害)。
4. 收集個人資料
4.1 申請人經本網站啟動及使用電子帳戶時,必須提供若干個人資料。本署會將該等資料用於處理有關透過電子帳戶所提供的服務及/或資料,和確定申請人的身份及使用服務的資格。申請人如提供不完備或不正確的資料,可能引致無法登入或失去使用本網站任何服務及/或資料的資格。
4.2 本署會採取合理步驟,確保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486 章)的有關條文,處理申請人透過本網站提供的一切個人資料。
4.3 本署會採取合理步驟,確保會對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嚴格保密。然而,為方便審理有關的申請,又或根據法律授權或規定,本署或會將該等資料向政府其他部門披露。
4.4 申請人應同時參閱有關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的詳情。
5. 登入代號、密碼和保安
5.1 每位申請人啟動登入戶口時,須在網上登記「登入代號(用戶名稱)」和「密碼」(註:用於電子申請的登入代號和密碼,與申請人現於本署網站的其他電子服務(如有)的用戶登入戶口並無關連)。每位申請人必須為其按登入代號識別的電子帳戶設定密碼。
5.2 申請人須全權負責其登入代號及密碼的保密性和授權它們的使用,以及所有根據該等密碼進行的活動。
5.3 申請人同意並承認,任何人以正確密碼來使用服務及/或資料,無論使用者是否經申請人授權,均被視為申請人本身使用該服務及/或資料論。
5.4 政府不會對任何密碼的洩漏或由該等洩漏所引致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不論該等洩漏是否因申請人未能遵守上述任何條件或其他條件所引致。
6. 豁免擔保及法律責任
6.1 申請人承認並同意自行酌情決定及承擔透過本網站使用有關服務及/或資料的風險。政府將無須為下列情況引致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a)使用或不能使用透過本網站取得的服務及/或資料;(b)服務及/或資料的交付或取得受任何阻礙或延誤;以及(c)任何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取得或修改資料,該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透過本網站遞交的申請和申報的資料。
6.2 為免生疑問,使用服務及/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透過本網站將電子申請順利傳送到本署),並不表示有關的申請有權或預期必定獲得批准。